NANBEI Is Professional On Providing One-step Solution Of Laboratory Instruments And Equipment
一、指導思想:
1、實驗室和功能室的建設,應滿足學科教學的要求,有完善的設施、設備,有配套的教學儀器,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。
2、符合現代教育的特點,有利于各種媒體信息的傳播、收集和運用,實現資源共享。
3、適應素質教育和課程改革的要求,有利于營造學科實驗的優良環境,有利于創設體驗科學探究過程,培養創新能力的教學環境。
4、體現整合教育資源,探索實驗教學模式,有利于學生主動實踐、學習和個性化教育。
5、突出環保,注重安全,有利于學生身心健康發展。
二、適用范圍:
本標準適用于河南省初中學教育技術裝備。標準設置了兩種配備方案,條件好的學校應努力按優異種方案配備。各各類初中學應努力創造條件,盡可能地提高配備的規格和檔次。
三、裝備項目:
1、本標準涵蓋目前初中學的教育技術裝備項目,它們分別是:物理實驗室/探究室、化學實驗室/探究室、生物實驗室/探究室、計算機教室、語音教室、音樂教室、美術教室、歷史教室、地理教室、多媒體教室、綜合實踐活動室、電子備課室、生物園地、地理園地、圖書館(室) 、運動場所及校園網絡系統裝備標準。
2、教育技術裝備的發展要與學校建設同步發展,必須堅持先規劃設計后建設的原則。規劃應有一定的前瞻性,設計方案應便于分步建設;改建、擴建時要因地制宜,充分利用已有的設施和設備。
四、技術依據:
1、按教育部規定,中學每年4個平行班、每班50人的標準計算。
2、學校實驗室及各功能室的內部設施與布局等均根據建設部、計委、教育部發布的《城市普通中小學校校舍建設標準》(建標[2002]102號)、《農村普通中小學校建設標準(試行)》(建標[1996]640號)和原教委辦公廳發布的《中小學教室設備規范圖冊》(教備廳[1990]037號)、教育部《中小學圖書館(室)規程(修訂)》(教基(2003)5號)、《中小學理科實驗室裝備規范》(教基[2006]16號)的要求,結合河南省